内旅办发〔2018〕34号
各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、旅游协会:
为促进旅游商品开发和市场繁荣,提升旅游商品的质量,推动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,国家旅游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25日-28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共同举办“2018第十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”。展会期间中国旅游协会举办“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”。受自治区旅发委委托,自治区旅游协会将组织我区企业参加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
根据中国旅游协会“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”的有关规定,每省、市、自治区限选15件(项)特色旅游商品参赛。
各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按照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活动方案及评审标准(见附件2、附件3)要求向自治区旅游协会推荐产品,于4月25日前将有关企业的电子报名表(见附件4)、参赛商品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声明书(见附件5)及产品的电子照片发送至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处邮箱,自治区旅游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最终选定15件(项)旅游商品参赛并通知各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。
各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须将选定的参赛作品于5月10日前运送至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处,自治区旅游协会将组织车辆统一运往义乌。
根据以往大赛中部分商品在运输中损坏的教训,建议会员单位将易碎物品采取整体泡沫包装、外加硬质材料包装箱的方式递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。
大赛结束后,自治区旅游协会将参赛作品运回呼和浩特,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31日-6月15日到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处取回参赛作品。如需协会协助参赛企业寄回作品,邮寄费用由参赛企业承担,邮寄过程中如有遗失或破损请参赛企业自行解决,主办方恕不负责。
二、第十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
(一)各旅游商品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旅博会,于4月16日前将展位申请表(见附件1)报送至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处。
(二)本次展会由自治区统一组织,但不统一租赁展位,参展企业展台租赁费(详见附件1)、布展费、交通运输费、商品运输费、差旅费、食宿费等自理。
(三)第十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相关信息
地址:浙江省义乌市国际博览中心
时间:2018年5月25日-28日
三、 参展及参赛联系单位信息
联系单位: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处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港湾大厦20楼
联 系 人:金颖 李逸飞
电 话:0471-6321282 15148158036
传 真:0471-6321282
电子邮箱:nmglyxh@163.com
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
2018年4月10日